关于2015年秋季公派赴台湾科技大学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项目的通知
根据我校与台湾科技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,自2013年9月份起我校开始选派交换生到台湾科技大学学习。现将2015年秋季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派名额:交换生2 名(本科、研究生均可),自费研修生3-4名(限本科)。
二、学习时间:2015年9月15日—2016年1月25日。
三、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待遇
1. 赴台学习期间,我校为赴台学生保留学籍。
2. 交换生免交在台湾科技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,研修生需要向台湾科技大学缴纳学费。
3. 台湾科技大学协助联系校外住宿,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。
4.我校认可学生在台湾科技大学选修的学分,校内学分转换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报名资格
1.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,限与台湾科技大学开放交换专业相符;
2.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;
3. 品学兼优,身体健康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独立学习、生活的能力;
4. 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;
5. 有经济支付能力,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相关费用;
6. 台湾科技大学开放的系所如下:
工程学院:自动化及控制研究所、机械工程系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、营建工程系、化学工程系
电资学院:光电工程研究所、电子工程系、电机工程系、资讯工程系
管理学院:财务金融研究所、工业管理系、企业管理系、资讯管理系
设计学院:设计研究所、建筑系、工商业设计系
人文社会学院:数位学习与教育研究所、应用外语系
备注:交换学制以本科申请本科,研究生申请研究所为原则。
了解台湾科技大学更多信息,可浏览该校官网:www.ntust.edu.tw/home.php
了解各院系所开课信息,请浏览各系所:www.ntust.edu.tw/files/11-1000-82.php
了解赴台交换项目详细信息,请浏览:www.oia.ntust.edu.tw/files/11-1017-2408.php
五、选派原则及工作纪律
1. 自愿报名,学院推荐,择优选派,签约派出。
2. 严肃申请纪律,如发现在申请信息中就学习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、获奖等弄虚作假的同学,取消其参与校内所有交流项目的资格。
六、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
1. 下发通知:3月17日。
2. 申请受理:截止日期为3月30日下午5点前,以学院为单位把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,过期不候。
上报材料包括:
(1)《新利体育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》(见附件,需要申请人特别注明如交换生没有录取是否同意参加自费研修。凡未注明者,一律视为不同意参加自费研修生项目);
(2)《个人研修计划书》(格式自拟,300字以内,含研修动机、拟修课程及专业相符度陈述等);
(3)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;
(4)申请人获奖证明复印件。
3. 面试:3月31日下午16:10,东校区专家公寓1号楼202会议室。
4. 确定推荐人选:4月3日前,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初审名单报校领导审批,确定派出人选,并通知学生本人。但最终录取资格需要台湾科技大学确认。
5. 材料准备:4月7日——4月13日。
6. 材料寄出:4月15日前,学校把材料快递到台湾科技大学。
7. 等待录取结果:4月20日之后台湾科技大学将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,确定录取名单后,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被录取学生回复确认接受录取。
8. 出境准备:5月份之后,指导学生办理赴台手续。学生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,并签订赴台学习承诺书。学生购买赴台机票,做好赴台准备。
9. 赴台:2015年9月,学生赴台学习。
七、关于台湾科技大学
台湾科技大学1974年建校,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,1982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,是台湾地区最知名的科技大学,校本部临近台湾大学。依据《泰晤士高等教育》(THES-QS)在2009年的世界大学排名调查,台科大排名全世界第351名,在台湾所有大学中排名第五,是台湾唯一进入世界四百大名校的科技大学。
2011年4月,我校时任校长李喆博士赴该校访问,同台湾科技大学校长陈希舜博士签署《两校合作交流意向书》;2012年11月,两校正式签署《学术交流协议书》。
八、赴台学习的有关费用
以下是台湾科技大学提供的参考费用(上限):
1、学费:工程、电资、设计学院及资管系每学期新台币54100元,管理学院(不含资管系)每学期新台币48000元,人文社会学院每学期新台币49000元。
2、校外住宿:每月新台币6000--7000元(不同宿舍);
3、伙食费:每学期新台币30000元,每月约新台币6000元;
4、公共交通费:每学期新台币5000元;
5、入台证申请费:每次新台币600元;保险费一学期新台币3000元;
6、娱乐及其他个人消费:每学期约新台币15000元;
7、往返台湾的机票约人民币5000元左右。
此外,赴台交流学生还应提前预交我校下一年度学费、项目管理费和押金等有关费用。
九、联系方式
地址:东校区专家公寓1号楼101房间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电话:8239886 单老师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15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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